最新消息2020/08/05觀光處工商管理科
● 補助對象適用範圍
(一)領有工廠登記證明或特定工廠登記證明之工廠,且工廠隸屬之事業主體及其負責人均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二)工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要點所稱既存工業鍋爐,指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前已完成建造、建造中、完成工程招標程序或未經招標程序已完成工程發包簽約之以液體、固體燃料加熱於水、熱媒,致產生超過大氣壓之壓力蒸汽或熱能之設備。
● 相關資訊及申請表格請至觀光業務專區「花蓮縣109年度工業鍋爐改善補助計畫」網頁下載(網址:https://csa.hl.gov.tw/tourbusiness/boile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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