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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5/08/21觀光產業科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用人員1名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甄選用人員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職務列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四、名  額:錄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

六、工作內容:辦理本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工作及觀光產業之相關行政業務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125日止或經費來源終止。

八、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 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

作經驗者。

(三)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四)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能力。

(五)具協調溝通、團隊合作能力,且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及管理、緊急救護等相關學經歷者尤佳。

(七)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 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

() 優先進用身心障礙人士。

九、應備文件:

()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 身份證件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簡扼自傳、相關工作經驗、兵役證

明等佐證資料影本。

() 上述資料請檢附14份。

十、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827日(星期三)1730止。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縣府「總收文室」或掛號郵寄寄達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收(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0分至530分),以送達日為準,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觀光產業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備

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期間,如有相當職等及工作

內容等職缺,經徵詢備取人員同意後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

退件。

十二、聯絡電話:03-8227171#280,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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