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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19/09/16觀光處工商管理科

【公告】夜市消費抵用劵消費者使用說明

「擴大國旅秋冬計畫-經濟部促進夜市消費方案」抵用劵消費者使用說明
  • 夜市抵用券(以下稱本券)由經濟部印製,使用期間自108年9月16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本券搭配交通部觀光局自由行旅客優惠措施辦理,符合交通部擴大國內旅遊秋冬計畫「自由行旅客優惠措施」之消費者由旅宿業者發放夜市抵用劵,每房發放抵用券200元,每張50元,票劵背面需有發劵旅宿業蓋店章始生效。
  • 本劵原則發放至108年12月31日,但有需求數量超過印製數量時,得另公告發放截止日期。
  • 配合擴大國旅秋冬遊,本劵僅限旅宿當地區域合法夜市使用不可跨區,北區區域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中區區域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區域包括(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旅宿不限制使用區域。
  • 僅限標示有「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劵」(含圖示)之攤位使用。
  • 本劵不得換現、不找零,使用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止。
  • 本劵撕毀、污損嚴重致難以辨識者不得使用。
  • 本券使用範圍包括全臺參與本計畫的列管夜市攤商,請上臉書「台灣夜市GO」粉專查詢,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NMgo.tw/;諮詢專線電話:0800-688-818。;各縣市、區域合法夜市名單及位置請掃描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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