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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4/08/28觀光企劃科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僱職代人員1名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僱職代人員1名
一、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職等:五等,薪點280,月薪38,416元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起算)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五、工作內容:
(一)觀光振興活動之規劃辦理。
(二)協助觀光企規劃相關業務之推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12月下旬)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
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有專案企劃執行或行銷相關經驗為佳。
(三)有汽車駕照者佳。
(四)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八、遴選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企劃科收
(不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親自報名者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觀光企劃科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文件符合者,以書面審查方式辦理,擇優面試。
(三)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單,經由觀光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政府網站。
九、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2日止(星期一)17時30分止。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33506,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