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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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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4/08/12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甄選約用人員 7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職務列等:薪點250,月薪32,425元。
四、名  額:錄取7名,備取5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
六、工作內容:辦理振興花蓮震後獎勵旅遊個別旅客住宿優惠活動案件審查核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或經費來源終止
八、資格條件: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二)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三)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尤佳。
 (四)商科畢業背景尤佳。
 (五)具備汽/機車駕照。
 (六)具原住民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七)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八)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
九、應備文件: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 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簡扼自傳、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
  (三) 上述資料請檢附1式4份。
十、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星期五)17時30止。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縣府總收文室或掛號郵寄寄達: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收(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以送達日為準,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觀光產業科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3個月,如有相當職等及工作內容等職缺,經徵詢備取人員同意後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二、聯絡電話:03-8227171#526、527,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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