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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6/05/11觀光行銷科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用人員1名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用人員 1名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行銷科徵約用人員1名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職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 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行銷科

 五、工作內容:

(一)觀光行銷活動之規劃辦理。

(二)協助觀光及新聞撰寫發佈與媒體聯繫相關業務之執行與推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三)原住民身分尤佳。

(四)具身心障礙身份者尤佳。

(五)有相關行銷宣傳經驗及能配合加班、出差者尤佳。

(六)攝影、影片剪輯、網路社群行銷及文案寫作、電腦文書體軟操作者優先。

(七)具備汽車機車駕照。
 八、應備文件: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111年修正)/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 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汽(機)車駕照影本正反面及相關 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

(三) 上述資料請檢附1式4份裝訂。
 九、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 年5月18日止(星期一)下午17時30分止。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縣府「總收文室」掛號郵寄寄達: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行銷科收(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以送達日為準,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觀光行銷科約用人員,上述第八項應備文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十、遴選方式:
 (一)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上述第八項應備文件不  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十一、聯絡電話:03-8227171#524、525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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