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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2/10/21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臨時僱用人員 1 名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臨時僱用人員 1 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企劃科
二、職稱:臨時僱用人員。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算2個月。
四、薪資待遇:25,250元/月。
五、正取1名、備取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市府前路17 號(花蓮縣政府)。
 七、資格條件:
(一)高中、專科以上畢業者。(具有曾任於行政機關之相關行政工作之訓練六月以或工作一年以上為佳)。
(二)身心健康、操守良好。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操作能力。(如word、excel(佳)等)
八、工作內容:
  (一)辦理「0918池上強震花蓮災區旅宿業重建實施計畫」等相關業務工作。
(二)臨時交辦事項。
九、備註: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 2.身分證正反影印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
 (二)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 111 年10月25日(星期二)下午 5 時 30 分止。由本人(或委託代理)親送或掛號郵寄: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處(以本府收發章為主,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觀光企劃科臨時僱用人員。
 (三)本處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以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33506,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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