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提案為奠基中小企業數位發展經營基礎,鼓勵企業組成「數位群聚」,由專家顧問提供在地輔導,導入適切之數位應用工具,帶動群聚發展,並特別強調運用數位工具或方案強化協力鏈結能量,有效引領企業群體合作,發展特色商業模式,達成體質提升、創新轉型、共益互惠且自主營運等經營目標。
一、此提案規範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2年度「中小企業數位群聚推動計畫」項下輔導工作項目,委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執行。
二、本案即日起分為「數位導入應用類」(A類)與「深化創新加值類」(B類)受理提案,截止日期分別為112年3月7日及112年2月22日(詳情請參考附件)。
三、提案單位申請資格
國內依法設立商業/公司登記之企業或法人,且須能開立統一發票,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
(一)領導企業提案:主要提案工作項目的執行者且能介接數位資源導入群聚者(非資訊服務、管理顧問公司等),同時為數位群聚成員之一,並肩負督導、帶動及協助群聚內企業執行提案內容過程中的需求。(須符合群聚參與企業資格及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四、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moeasmea.gov.tw/article-tw-2275-9713),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服務窗口「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電話:(02)2553-3988轉「地方創生處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