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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3/03/06商業管理科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用人員 1名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職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商業管理科
五、工作內容:
(一)夜市及夜市管理相關業務。
(二)商業登記及行政相關業務。
 (三) 商業管理相關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止。
七、資格條件:
(一)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三)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並能配合單位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四)具備汽、機車駕照。
(五)具備任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八、應備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
九、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止(星期五)下午17時30分止。
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商業管理科收(以送達日為準,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親自報名者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商業管理科約用人員。
十、遴選方式:
(一)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錄取名單於面試後,將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聯絡電話:03-8233487,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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