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

進階搜尋
:::
首頁 最新消息
Line

字級設定:

列印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2019/12/04觀光行銷科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徵約用人員 2名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行銷科徵約用人員2名
一、職稱:短期約用人員
二、職等:相當五等,薪點280。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行銷科
五、工作內容:
(一)觀光行銷活動之規劃辦理。
(二)協助觀光相關業務之執行與推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三)具有觀光從業經驗2年以上之經驗者為佳。
(四)有相關行銷宣傳經驗及能配合加班、出差者尤佳。
(五)攝影、影片剪輯、網路社群行銷、電腦操作者尤佳。
 (六) 具外語能力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語言檢定測驗證明文件)。
(七)具備汽、機車駕照。
八、應備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身份證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等佐證資料影本。
 (三) 上述資料請檢附1式4份。
九、受理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8年 12 月 6 日止(星期三)下午17時30分止。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寄達,以送達日為準。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行銷科收(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處觀光行銷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十、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聯絡電話:03-8227171#524、525 吳小姐。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