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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11/07/19行銷科

建國百年洄瀾盃全國帆船錦標賽

建國百年洄瀾盃全國帆船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宗旨:為推廣帆船運動,培養優秀帆船選手,提升運動技術水準,活絡花蓮縣地方
觀光產業,特規劃辦理本活動。
貳、舉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帆船協會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花蓮縣吉安鄉體育會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帆船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重型帆船協會、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東部地區巡防局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參、競賽資訊: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07 21日(星期四)至24日(星期日)。
二、比賽地點:花蓮縣木瓜溪出海口水域。
三、比賽組別和項目:
(一)男子組:
1.樂觀型帆船。
2.風浪板指定板型。
3.風浪板開放型。
(二)女子組:
1.樂觀型帆船。
2.風浪板指定板型。
3.風浪板開放型。
(三)重型帆船邀請表演賽。
四、比賽時間預定表:

日期
星期
內容
時間
7月21日(第一日)
星期四
單位報到、器材檢丈
12:00~16:00
7月22日(第二日)
星期五
器材檢丈
09:00~10:30
開幕典禮(百帆齊發)
10:30~11:00
第1/2航次比賽
11:00~17:00
7月23日(第三日)
星期六
第3/4/5航次比賽
07:00~17:00
7月24日(第四日)
星期日
第6/7/8航次比賽、閉幕典禮
07:00~15:00

五、單位報到地點:台開心農場。
六、開、閉幕典禮及選手之夜:
(一)請各縣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負責統籌所屬全體參賽選手參加開、閉幕典禮,未參加開、閉幕典禮,大會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及競賽成績。
(二)開幕典禮:
   開幕時間:100722日(星期五)上午1030分。
   開幕地點:台開心農場。
(三)選手之夜:
選手之夜時間:100722日(星期五)晚上7
選手之夜地點:永豐活海鮮餐廳(花蓮縣吉安鄉中原路一段271號)。
(四)閉幕典禮:
開幕時間:100724日(星期日)下午3時。
   開幕地點:台開心農場。
七、參賽資格規定及責任:
(一)樂觀型帆船參賽選手年齡必須未滿16歲(即民國85720(含)以後出生),方可參賽。其他船型選手年齡不限定。
(二)船隻╱選手的安全及管理,完全為船主╱選手自行負責。依據國際帆船競賽規則2009-2012版(以下簡稱:R.R.S.)第一章基本規則四規定:每一艘帆船或選手都有自行決定是否參加一個比賽或繼續比賽之自主權。
(三)於競賽期間,大會委員或其指派之組織、推廣、管理等人員或代表,都明白 他們不會在賽期內,由於第三者蓄意或疏忽之行為,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或財物受損遺失之結果,因而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四)大會競賽期間其選手或指派的組織、管理、代表等人員若蓄意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或財務受損,經大會仲裁會議確定,則其選手及參賽單位全體成績不予承認。
八、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71日(星期五)前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採郵寄通訊報名。報名表格得直接由中華民國帆船協會網站(www.ct-sailing.org.tw)或台灣帆船論壇網站下載,請依報名表逐項填寫,並核蓋各縣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之印信,另每位參賽選手均須親自填寫參賽切結書乙份(請務必浮貼2吋近身大頭照片2張、未滿20歲者需經監護人同意並填寫監護人同意書)。報名表與選手參賽切結書一併於71日前郵寄至花蓮縣吉安鄉體育會(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一段2082樓)。
(三)個人或前開規定以外之單位之報名,本比賽大會將不予接受。
(四)報名費:每位參賽選手須繳交500元報名費,請各縣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於單位報到當日(7月21日現場繳費。
(五)聯絡方式:
聯絡事項
單位
聯絡電話
報名事項聯絡
花蓮縣吉安鄉體育會
(03)8529705(03)8529706
競賽事項聯絡
花蓮縣體育會帆船委員會
蕭權彰主委 0912007219
趙家麟總幹事 0975069699
九、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本次比賽完全依據ISAF訂頒R.R.S2009-2012版)辦理。但依
規定修改大會通告、競賽通知或航行指示書時,不在此限。
(二)成績計算方式:
1)依風況各船型預訂各實施8航次競賽,如完成8航次競賽時,採最優6航次
計算總成績。
2)如因天候影響無法完成6航次者,則以實際完成航次計算。
(三)計分:
1)採行R.R.S.附錄A4.1規定之低分計分法。
2)依R.R.S.附錄A9規定:選手已至起航區報到,但被列為DNS(未起航)、
OCS(未起航,起航信號發出時,在起航線的航程ㄧ側,和起航失誤或違反
規則30.1)、DNF(未終航)、RAF(終航後退出比賽)、DSQ(取消資格)
等情況時,其參賽船數為該航次『起航區報到數』;若為DNC(未起航,
未抵達起航區域),其參賽數為『報名參加此次系列賽的合格『帆船數』。
十、安全規定:
(一)參賽船隻航行時,選手均須穿著救生衣,違反者逕以DSQ裁罰,競賽委員會 得禁止其繼續參加未舉辦之系列競賽。但進行緊急救援之必要情況下而違 反者,不在此限。
(二)競賽委員或競賽安全官均得視現場狀況急迫與否,逕行要求參賽選手退出比 賽或指示救生艇拖回岸上。
(三)本次比賽大會將為全體選手以及競賽或相關工作人員統一辦理保險。
(四)請選手參賽前需做好暖身操及自身安全配備檢查,並請保持現場陸域及水域之環境清潔,如認為身體狀況不佳時請勿參賽。
十一、獎勵:
(一)錄取優勝名次方式:各組各項目報名15艘以上取前10名,10~14艘取前6名,5~9艘取前3名,依各組獲得名次頒發獎金、獎牌及獎狀。
(二)各組獎金頒發標準,詳如附件(110704_1.docx)
十二、參賽補助辦法:
(一)參賽選手之運船費補助標準,詳如附件(110704_1.docx)
二)參賽選手(含各參賽隊伍之領隊、教練、管理)住宿補助每人每天400元整。
(三)參賽選手由大會提供紀念衫、保險、比賽期間午餐等。
(四)各隊選手、隊職員及眷屬之交通、早餐與晚餐、住宿等,敬請自理。
(五)參賽選手之運船費及住宿費補助款於比賽活動閉幕後,持領據現場核發補助款。
十三、領隊、裁判會議:
   時間:100721日(星期四下午6時。
地點:三國一餐廳(花蓮市和平路536-1號)。
活動關網:http://www.hljian.org.tw/2011optimist/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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