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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5/10/07觀光產業科

【公告】(1010更新)馬太鞍堰塞湖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措施-申請說明、流程、核銷(自災害發生之日起至114/10/31)

【公告】馬太鞍堰塞湖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措施-申請說明及流程
 
【申請時間】自災害發生之日起至114/10/31
【入住時間】災害發生之日起至114/11/30
【補助期限】原則一個月
【聯絡方式】
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組02-23491500 #8537 陳先生
                                                                         #8532 蘇小姐
                                                               #8533 葉小姐 

【受災戶申請流程】

一、適用對象:樺加沙風災受災戶(經公所民政單位認定為準)


二、提供下列資料予短期安置旅宿業者:
(一)「未重複接受居住補貼、補(賑)助」切結書。
(二)訂房契約書。※簽約入住時間為一整個月份。例如:114/10/1-114/10/31、114/10/15-114/11/14
(三)簽約人(受災戶代表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四).受災戶證明
影本實際居住證明影本。
*以上相關文件請至下方下載。 

三、依訂房契約時間入住。
 
【旅宿業申請流程】

一、旅宿業申請資格:經花蓮縣政府公告「馬太鞍堰塞湖受災戶短期安置」之合法旅宿業者。
 請有意願成為短期安置合法旅宿之旅宿業者,填寫下列表單,待本府審核後公告名單於觀光處網站。
意願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WFKp6zBv7wLrViLH6
 
二、確認入住人全戶是否符合受災戶身份:
若業者無法確定入住人是否為受災戶,請業者填寫下列表單後,待本府查證回復該入住人是否符合受災戶身份。
受災戶身份確認表單:https://forms.gle/ZeTL7h9h4C44crQW8
*請務必填寫正確,若因資訊填寫錯誤致申請補助不符資格之後果,由申請業者自行承擔。
 
三、補助費用:
每戶以補助入住1房為原則。
雙人房(入住1~2人)32,000元/月
四人房(入住3人含以上)44,000元/月
※若入住人數超過5人含以上,應經本府審核認定酌予增加補貼戶數。
※四人房可入住1~2人,補助費用依雙人房核定。
※受理受災戶入住之房間數應與公告之房間數相符。

 
四、業者於
【114/10/31(五)】將下列資料送至本府:
1.檢核表。
2.「安置旅宿期間未重複接受居住補貼、補(賑)助」切結書影本
3.訂房契約書影本
4.簽約人(受災戶代表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5.受災戶證明影本或實際居住證明影本
*以上相關文件請至下方下載。 
 
五、請領補助:

1.請領時間公告日至114/12/15,請業者檢附下列文件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
2.檢附文件:
  • 申請函。
  • 核銷檢核表。
  • 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旅館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影本
  • 領據。
  • 匯款帳戶存摺影本
  • 馬太鞍堰塞湖受災戶短期安置旅宿入住清冊。
  • 受災戶未重複接受居住補貼、補(賑)之切結書正本
  • 訂房契約影本。
  • 簽約人(受災戶代表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 受災戶證明影本或實際居住證明影本
  • 發票或收據。
  • 旅宿切結書正本。
  • 同意書(匯款帳戶非民宿名稱時須檢附)。
  • 受款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以上相關文件請至下方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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