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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2/07/15

花蓮縣政府辦理「悠遊國旅個別旅客住宿優惠活動」執行方案(8/5修正)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11年7月5日「交通部觀光局獎助個別旅客住宿優惠實施要點」辦理。
二、實施期間:自111年7月15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或至活動經費用罄止。
三、申請對象為本縣轄內依法取得觀光旅館業執照之觀光旅館或取得旅宿登記證之旅館及民宿。
四、旅宿業者報名時間:自111年6月29日14時起。
五、旅宿業者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於「悠遊國旅個別旅客住宿優惠活動」業者專區(https://gostay.tbroc.gov.tw/)登錄報名,經縣政府審核通過後即可取得參加資格。
六、執行方案說明:
(一)業者報名要件:
1.參與業者應於臺灣旅宿網之「基本資料維護」登載有效使用之聯絡電話及E-mail。
2.參加活動業者之有效公共意外責任險應確實登錄於臺灣旅宿網。若於活動期間內保險屆期,仍需完成續保上傳,本府將就公共意外險屆期之業者進行查核;如未完成續保上傳,本府得終止本專案活動之參加資格。
3.參加活動業者應完成2022年上半年(1-6月份)營運報表填報。
※上述條件請旅宿業者於優惠活動報名前,至臺灣旅宿網檢視是否為最新及有效之資料。
(二)旅宿業者參與本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為資格不符:
1.未完成上述報名基本審查要件。
2.活動期間營業狀態為停業中。
七、核銷標準:
(一)基本方案:獎助對象為本國國民(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一次),限於平日(星期日~四)入住於此優惠活動參與業者名單之旅宿業,每晚每房依實際住宿房價現場折抵住宿費,基本折抵新臺幣八佰元,加碼新臺幣五佰元,最高新臺幣一仟三佰元。
(二)本次優惠活動適用訂房方式:逕洽旅宿業者電話訂房、旅宿業者官網訂房、二代臺灣旅宿網訂房系統。本次優惠活動不接受住宿券及任何國際訂房平台系統。
(三)業者申請旅客入住當日之補助房間數,不得逾合法登記之房間數。
(四)本次優惠活動採線上辦理,建議旅客辦理入住前至悠遊國旅活動官網上傳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或健保卡任一,以身分證為佳),或完整接種三劑Covid-19疫苗證明(以衛生福利部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之辨別方式為準,如紙本疫苗接種卡、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摺APP、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等),旅宿業者於旅客入住當日確實核對登錄旅客住宿資料(確認上傳之證件、姓名、身份證字號等是否有誤及完整清晰),如非持有有效期之星級旅館、好客民宿、環保標章、自行車友善旅宿、溫泉標識等標章也請確實核對疫苗證明檔案是否清晰完整;並於入住當日登錄綁定旅客資料,以免造成補助經費無法請領之情事。
(五)旅館及民宿業之代表人與其配偶、直系親屬及辦理核銷人員入住自家旅館或民宿不予補助,經查證仍有前開情事,除撤銷該筆申請資料外,另依旅館或民宿相關規定處置。
(六)業者專區於活動結束日後15日內關閉新增結帳功能,若補助經費提前用罊,則於本府公告補助截止日翌日23時59分後關閉新增結帳功能,業者於辦理於辦理結帳登記期限後不得再新增旅客資料。
(七)收件日期:111年8月1日起。
      1. 收件地址:(暫定)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如為郵寄信件,封面請加註「悠遊國旅」。
      2. 收件時間:星期一~五 09:00~12:00、13:30~17:00。
(八)旅宿業者最遲須於活動公告結束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送至審查單位(將另行公告)辦理審查,如送件資料異常情形,經審查單位通知改善,依通知日次日起算7個工作天內未完成補正,又無提出合理說明,予以退件不再受理辦理。
(九)申請核銷文件應依序備齊:
1.經費申請表。
2.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影本。
3.領據。
4.匯款帳戶存摺影本。
5.同意書(匯款帳戶非旅宿業登記證上之旅宿名稱或負責人或公司名稱時需檢附【民宿】負責人及受款人身分證正反影本(需蓋私章)、【旅館】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切結書。
7.住宿旅客資料名冊總表及個別旅客資料明細(含收據/發票)
※相關文件填寫應注意事項,請參閱經費申請表之「注意事項」辦理。
(十)以「紙本發票/收據正本」辦理核銷之業者,依下列規範辦理:
1.自行於系統列印出旅客明細。
2.報請補助費用之發票,買受人、統編欄位勿填寫,並得以產出的案件批號之總額做開立,浮貼於總表空白處。
4.品項僅限「住宿費」或「房租」。
5.如開立「感應紙之電子發票」,應於發票空白處加註發票日期、發票號碼、隨機碼。
6.若為手開紙本發票/收據,數量、單價、課稅別(僅發票才有) 均需填寫。
7.有修正部份,請加蓋私章確認。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執行期間,業者請勿有哄抬房價、擴大營業、詐領補助等情事,如查有違反前述情節,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論處,並撤銷參與本次活動資格。
(二)審核按報名時間,依報名順序辦理審核,業者須經本府審核通過當日起具備補助資格,審核通過前之補助申請文件恕不受理。
(三)本執行方案未列項目依「交通部觀光局獎助個別旅客住宿優惠實施要點」及「悠遊國旅個別旅客住宿優惠活動Q&A」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 有關「悠遊國旅個別旅客住宿優惠活動」相關活動事宜,請於星期一~星期五09:00~12:00、13:30~17:00逕洽本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詢問(諮詢專線:03-8227171#526、527)。
 (五) 為辦理本執行方案獎(補)助事項,必須取得於必要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使用申請者代表人之個人相關資料,並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本執行方案如有未盡事宜,本府得視執行情形隨時補充或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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