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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載2023/01/03觀光產業科
露營場申請相關文件
依據露營場管理要點113年3月1日交授觀景第11340002531號令修正發布,於113年5月23日更新修正後「花蓮縣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附件三)非都市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附件六)露營場設置登記申請書」、「(附件七)露營場設置登記審查表」及「露營場緊急應變救護及旅客疏散計畫」。
為使露營場產生之污水能夠完善收集並設置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減少直接污染逕予排放汙染水體,環境部於113年1月16日公告修正「禁止足使水汙染行為」,自114年3月1日起施行。「露營場污水管理規範」及「露營場污水收集處理FAQ」等相關資訊已於113年6月28日更新上傳。
依據露營場管理要點113年7月1日交授觀景第11340011331號令修正發布,於113年7月18日更新修正後「(附件四)非都市土地許可使用審查表」及「(附件七)露營場設置登記審查表」。
※ 露營場受理窗口及諮詢電話:03-8227171分機526(游小姐)、526(詹小姐)。
※有關營位設施之規範,請參閱下方「內政部營建署營署建管字第1120041115號函」、「113年1月18日露營場管理要點修正研商會議_會議紀錄」、「114年3月6日露營場審查標準跨局處會議)會議記錄」、「營位設施態樣表」、「交通部觀光署函釋木屋及經營旅宿行為樣態認定之相關疑義」。